法醫所對蘋果日報9月7日有關法醫所鑑定案報導之回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5
- 資料點閱次數:1965
法醫所對蘋果日報
一、勒殺驗成醉死,法醫遭批
本案係台中地檢署法醫師解剖,解剖後認有疑義而函詢本所意見,本所經檢視死者病例、解剖證據與檢體檢驗結果,研判血中酒精濃度達致死濃度,脖子無勒痕,顏面和眼結膜點狀出血係舊痕,因此研判本案為酒精中毒致死,死亡方式為意外。
二、儀器過時,前輩:錯了死不承認
本則新聞批評法醫所兩個案例
(一)
本案法醫所在送驗檢體中並未檢出FM2,
(二)醫師將患者檢體泡福馬林詐領保險費,法醫所驗不出檢體DNA案
法醫所並未受理本案鑑定,僅在審理時接受法院函詢提供專業意見,並無法醫所驗不出檢體DNA乙節,本案報導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