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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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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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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七「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並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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