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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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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聘(僱)人員因安胎事由,經予續聘(僱)後於新聘(僱)年度中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其延長病假之計算疑義一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5
  • 資料點閱次數:515
有關聘(僱)人員因安胎事由,經予續聘(僱)後於新聘(僱)年度中因安胎事由申請延長病假其延長病假之計算疑義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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