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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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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之「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空難部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108年4月22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 資料點閱次數:490
行政院修正之「參與依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之救災及災後復原重建工作且工作具有高度危險性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通案標準表(空難部分)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並自108年4月2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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