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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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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110年醫事人員師(三)級助理研究員公開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2-13
  • 資料點閱次數:949

一、甄選職稱(官等職等):師(三)級助理研究員。

二、名額:正取1名。

三、工作項目:

    (一)辦理法醫病理研究發展工作,包括法醫病理實驗室認證、科技計畫等。

    (二)協助法醫師解剖鑑定、學習法醫解剖鑑定實務。

四、工作地點: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地址:235016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五、報名期間:1101213日起至1101220

六、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醫學系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具解剖病理科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各款之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

七、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地址:235016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逾期(以郵戳為憑)退件不受理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於1101230日前公告本所網站並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八、其他事項詳如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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