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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案號:211070409、案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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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網站招標公告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案號:211070409、案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案」第一次公開招標公告 列印時間:107/04/23 17:04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7/04/24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3.11.45 [機關名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單位名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機關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聯絡人]何劭臻 [聯絡電話](02)22266555分機201 [傳真號碼](02)22262660 [電子郵件信箱]jeansstu@mail.moj.gov.tw [標案案號]211070409 [標案名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消防安全設備改善案 [標的分類]工程類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1,50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1,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7/04/24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7/05/04 17:00 [開標時間]107/05/07 15:00 [開標地點]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5,000元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次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須載有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並得以承裝關於消防設備之業務者。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工程承攬手冊或工程契約書等)】 6.雇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照以上者或於81年6月29日前取得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以上者,並附在職 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証明文件等。 7.雇有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之資格者,其資格須符合消防法第七條第四項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並附上回訓紀錄及勞工保險證明文件等。 8.工程預算表(請廠商自行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詳讀投標須知及本標案標的之規格及各項文件規範,以研判對於投標標的之價格影響,並將可能負擔之一切風險費用包含於報價內。 (二)投標廠商可於招標期間之上班時間內會同承辦人員至現場查勘施工環境(請先與本案聯絡人電話聯繫預約時間),就現場動線、時程掌握、標的物估價皆應詳細勘查估算並預做規劃,對於本案情形應完全了解,並配合本所業務運作做相關調整,於得標後不得藉故推諉無法施作及要求加價等情事。 (三)本採購案之投標凡未合於招標文件規定填寫,致影響證件資格審查者,投標廠商應自負責,請投標廠商妥慎填寫,有修改則其刪除處應蓋章。 (四)廠商投標前應再上網查詢(或電洽)是否有等標期延長之情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04/23 17: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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