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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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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反映處理程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1
  • 資料點閱次數:6357

本所收到電子信箱民眾意見之處理程序如下:
(1)民眾進入「首長信箱」寫入陳情資料。
(2)秘書室負責「首長信箱」的專責人員將陳情資料轉入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
(3)收發室於本所公文線上簽核系統依陳情資料內容分文給承辦單位。
(4)各承辦單位收發再分文給相關承辦人員,由承辦人員發函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陳情人(副本)或轉寄給相關承辦機關(收件者),辦理完畢後再把處理完的資料印出作為依據。
※辦理時間約7個工作日

10608241205_民眾反映處理程序(png)

 

點我前往首長信箱(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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