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回首頁

:::

科技計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15
  • 資料點閱次數:753
法醫鑑識工作為司法檢察業務中極為重要的一環,世界各國的民主政治中,法醫鑑識工作的受重視程度代表著國家民主進步的象徵及人權保障的重要指標。近年因新的刑事訴訟法施行,極重視科學犯罪證據之舉證,並為因應法醫鑑驗業務快速成長,自93年起國科會補助本所研究計畫。
現階段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業務,不僅擔負了全國重大刑案死因解剖案件,尚有常規每年約近一千八百件之法醫死因相關鑑定工作,並肩負全國法醫刑事鑑識工作的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教育任務,俾能使二者更能相輔相成,始克有成。
壹、總目標及說明
法務部所屬機關進行法醫死因鑑定與鑑識科學的鑑驗結果不僅為提供檢察機關起訴之參考,並為法庭審判的依據,直接影響社會正義、人權之保障,建立嚴謹正確的科學證據能力及開創鑑驗技能以提升鑑定品質,對我國司法工作及國際社會形象的提升極其重要。
薦於法醫鑑驗資源缺乏的窘境,法醫鑑識工作無法進行,行政院於七十九年度「全國治安會議」,責令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七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法醫中心」,並積極草擬「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條例,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於八十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依該條例掌理法醫病理、法醫毒物及生物跡痕證據之檢驗、鑑定、研究功能,為全國唯一具有法定職掌之法醫死因偵查鑑驗及研究機關,更為司法界公認之鑑定機關,全國解剖死因鑑定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為其直接受理,更將「抽絲剖繭、辨冤白謗」奉為該所之重要精神標竿。
為求法務部鑑識工作之總體提升,本計畫之總目標為:
一、 運用先進科技,提升法醫及司法相關鑑識品質,臻至世界水準
二、 配合實務需求研發先進科技,達到現代化鑑驗標準之作業程序
三、 加強法醫鑑識資源整合應用,建構法醫鑑識資料庫,以供國家預防犯罪政策參考

貳、依據
一、 九十三年四月二日於行政院召開「研商有關國內鑑識科學資源會議」之會議結論三之三,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擬訂鑑識科技計畫,所需經費並分別由法務部、內政部申請納入科技預算,以積極進行鑑識科學相關研究計畫及儘速更新科學儀器設備。
二、 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於國家科學委員會召開之「國內鑑識科學資源討論會」,會中決議:
有關協助建立國內鑑識科學資源一案,國家科學委員會於短期內將以協助該等技術需求單位參與研究計畫,並培育相關人才;長期仍以協調主管部會署,將鑑識科學相關研究納入各該部會年度(或中程綱要)科技計畫之方式辦理為原則。

參、未來環境預測
現今刑事訴訟法採當事人進行主義,物證檢驗結果於法庭交互詰問時將面臨法官、檢察官、律師、當事人等之考驗,因此,國內外法醫刑事鑑驗實驗室莫不朝設備提昇及認證方向努力,以求法醫刑事物證鑑驗科學化、標準化及現代化,加強物證之證據能力。
法醫病理死因鑑識為法醫刑事鑑驗的重要一環,全國重大刑事死亡案件均涉及法醫病理解剖之死因鑑定,以現代化的儀器設備建構科學化鑑驗屍體上工具痕跡為必要鑑驗過程。並且藉由發展具創新之病理死因生物鑑驗指標及建立診斷指標因子,化解國際上尚無法專一性判定之問題,如此,不僅可提供法醫死因鑑定之科學量化結果,在國際法醫鑑識領域的貢獻成果必引起注目,相對有助於提升國家之形象。
其他尚包括鑑驗流程自動化及鑑驗流程的控管,除有效縮短鑑驗流程,避免人為污染之優點外,對於鑑驗人員而言,可將節省之鑑驗時間投入研究開發,更有助於鑑驗能力與品質之提昇。

肆、問題評析
法醫人才在台灣地區一直呈現不足狀態,勉強由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醫室的檢驗員在第一線進行相驗工作,無法進行解剖及病理鑑定,遇疑難特殊爭議案件才報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進行解剖及死因鑑定,又該所為全國唯一具有法定職掌之法醫死因偵查鑑驗及研究機關,藉由補助研究計畫得以充實設備,培訓人才,以科學化儀器完成艱鉅的法醫(屍體工具痕跡證據)鑑驗工作,方能有效提昇鑑驗品質以應付日趨複雜的社會案件。
多年來因法務部未編列科技預算,加以政府財政日益困難,法務部所屬法醫鑑識機關法醫研究所及調查局科技中心(第六處)無法有效支應派遣人員出國研習或添購鑑識儀器,致使法醫及刑事鑑識工作之量能無法充實。於九十二年度起因新刑事訴訟法執行致庭審制度改變,引起之鑑識品質與時效要求,僅能勉強應付,若無法及時補充科研經費及設備經費,恐將延宕法院或檢察署送驗之鑑驗案件。

伍、執行檢討、計畫具體成效
一、本所業完成九十三年度研究計畫共三件並繳交成果報告。
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於八十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依該條例掌理法醫病理、法醫毒物及生物跡痕證據之檢驗、鑑定及研究功能,至九十三年五月止已完成法醫病理解剖死因鑑定案九一一九件,解剖病理檢驗案六四二九件,屍體血清證物鑑驗案一八八四件,法醫毒物鑑驗案五九六三件,委託研究計畫主題一O五篇,法醫專題研習會四十場次,法醫科學學術研討會九十八場次,完成鑑定實務成效卓著,唯獨研究經費日益縮短,研究發展日趨拮据,若能運用科技預算,新增科技計畫發展法醫科學領域,必定使得我國法醫科學領域在世界上佔有一席之地。
三、法務部以往未曾申請國科會科技計畫,在鑑識單位努力下雖稍有發展,但為提升法醫及司法相關鑑識品質,以結合科技資源加速國家法醫刑事科技資源運用,極需 貴會大力支持科技計畫申請案,得進一步研發先進科技以強化並創新現代法醫、刑事鑑識技能。

陸、達成總目標之限制條件
法醫刑事鑑識科學在台灣一直為較弱勢及被忽略的範疇,其專業領域涵蓋法醫病理、醫學、藥學、動力學、生物技術、化學、物理等綜合現代科技而成,長久累積造成的影響在人力及物力資源上是需要逐步踏實建立,若僅以一年短期研究經費補助是難以實現總目標,但在起步上將是好的開始,並期望未來能在整體科技經費的預算補助及運作下,為法醫刑事鑑識科學現代化而努力。

柒、預期績效指標
非量化部分:1.學術或技術面突破
2.經濟面影響
3.社會面衝擊
(一) 提升檢鑑工作及研究發展能力,妥善管理及運用各項資源及設備,按管考時效完成案件檢鑑。
(二) 依計畫購置新型自動化精密儀器及汰舊換新器材設備,節省專業人員人力,提高檢鑑效率及精確度。
(三) 以實驗室規劃整建及增添基本設備,控管受驗檢品、證物之收件及發還,監控檢驗流程及進度,強化工作環境安全。
(四) 本計畫逐年實施後,可強化檢驗鑑識業務,提昇檢鑑公信力,對日益增加法庭上交叉詰問及民事及刑事檢鑑工作,更能充分有效支援,進而符合廣大民眾之需求。
捌、計畫影響
一、 提昇法醫病理鑑驗技術及研究發展能力
二、 提高鑑識效率及精確度
三、 使我國法醫刑事科學鑑驗技術現代化並與國際接軌
四、 發表研究論文參與國際會議,培訓具國際觀之法醫刑事鑑識人才,宣揚我國鑑識科技表現
五、 法醫鑑驗資料整合與生命統計分析結果提供司法及社會大眾作為制定政策參考

玖、發展重點與前瞻優先發展項目
一、 添購精密檢驗儀器,提高證物鑑識效率及精確度。
二、 加強法醫窒息診斷鑑識技術之研發。
三、 法醫鑑驗資料整合與生命統計分析結果提供司法及社會大眾作為制定政策參考。
四、 提升人員檢鑑工作及研究發展能力。
五、 增購電腦自動化設備,縮短檢鑑分析時程。
六、 改善工作環境及硬體設施,落實檢驗項目之認證制度。
七、 策略與方法
(一) 遴派優秀人員赴先進國家研習最新之犯罪證物鑑析方法,並引進最新之科技檢鑑儀器。
(二) 培植同仁進修更高學位及參加國內專業訓練,並鼓勵發表學術論文。
(三) 定期舉辦研討會,邀請相關學者或同仁講演,以收集思廣益及促進學術交流之效。
(四) 加強與國內外學術單位及實驗室之研究合作,開展精確且有效之檢驗項目。
(五) 依計畫逐年購置新型自動化精密儀器,以節省人力、增加效率。
(六) 建立儀器操作、保養維護之標準規範,並研究發展新技術,隨時修正改進。
(七) 逐步整建實驗室工作環境,控制檢驗流程及管理受驗檢品、證物,以符合國內外認證標準。
(八) 參加國際會議並發表論文,學習與交流新知。

回頁首